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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四部门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作者: |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 | 发布于:2025-04-29 16:52:14 | 点击量:82

428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第二次联合发布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并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见证。

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四部门2024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有关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介绍。随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对四部门联合筛选的16件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作了发布。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进一步强化办案指导,统一裁审标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实质化解,更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1. 劳动者被安排注册个体工商户从事“连环外包”工作的,是否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2. 主播与公司签订经纪合同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3. 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能否仅以此认定双方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案例5. 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时明确表示不放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是否仍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6. 用人单位以“借用”之名单方调岗,劳动者不到新岗位报到的,能否认定劳动者旷工

案例7.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商业保险理赔款能否抵扣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8.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例9. 劳动合同中关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按年向劳动者预付经济补偿的条款是否有效

案例10. 用工单位未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操作培训造成劳动者损害的,是否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11. 劳动者未经同意擅自休年休假,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12. 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签字承诺双方无劳动争议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是否予以支持

案例1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业绩不达标”,能否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案例14.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前补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请求支付经济补偿,是否予以支持

案例15.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特殊岗位人员能否主张加班费

案例16. 劳动者伪造业绩数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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